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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青少年“消防福娃”主题绘画征集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总队宣传…    政务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

 

一、参赛对象

全省28岁以下青少年

二、参赛要求

1、分14岁以下和1428岁两个组别。

2、以反映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消防先进人物、事迹等为主题(不限于奥运题材和福娃形象)进行创意设计,形式、风格不限。

3、参赛作品规格:以四开或八开纸张投稿。

三、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俗的内容。

2、参选作品要紧扣主题,充分体现“关注奥运,关注消防”的主旨精神,自拟题目,立意新颖,创意积极向上,视角独特新颖。 

3、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均属于未公开作品。入选作品如被发现或经人举报系冒名、抄袭者,经查属实即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励,如有违法行为将由当事者自行负责。

4、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具备全社会广为接受和传播的基础。

四、投稿方式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投交作品:

1、参赛者可以以学校为单位提交各市消防支队,支队分类整理后报总队;

2、参赛者也可以通过邮递方式直接邮寄到大赛组委会,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国泰街48号省安厅消防局,邮编:050081

五、注意事项

1、每人投稿数量不限,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

2、参赛者可以个人身份投稿,也可以班级、学校等为单位集体提交。

3、参赛作者需在作品正文前注明参赛组别和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4、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5、参赛者作品版权为本次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展示汇演的权利。所有作品请作者自己备份,不论发表与否均不退稿。

6、参选作品中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民事责任,完全由作者负责。

7、大赛活动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所有细节拥有解释权。

 

 

 

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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