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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做好奥运会期间消防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消防在线    学术来源:消防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9

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正加紧勾结,企图干扰破坏奥运会的顺利进行。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平安奥运是北京奥运会取得成功的最大标志,也是我们最重要的国家形象。这一重要论断不仅对做好奥运安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说明了做好消防部队信访工作特别是奥运期间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当前形势下,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信访渠道只能畅通,不能堵塞。为此,消防部队必须认真分析奥运期间消防部队信访问题的新特点,新成因,从根本上、从源头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对策,全面推进消防部队信访工作上水平。笔者结合在这方面的工作实践谈谈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消防信访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举报者心态不平衡,存有故意捏造信访事项,虚假、诬陷举报居多。大多数为同行业竞争举报,部分为邻里之间关系相处紧张造成,也有部分群众对现实不满,对政府怀有刁难情绪,稍不顺心,动辄举报,真正属实的极少,且匿名又无法将信息反馈,既增加了工作量又浪费了极大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二是监督人员在工作方法、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等方面还存在方法不当,服务不够全面、不够规范等问题。三是有“无理信访”的现象。一些上访群众不懂法律程序,对公安消防机构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够通过正确的途径反映问题,从而有无理闹访的倾向。四是消防部队信访人员构成现状不合理、执法监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在工作中不注重细节,措施不当,安全意识不强,消防部队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大都为兼职,自身业务素质不强,办案质量不高,加大了信访工作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

二、消防信访案件的成因

造成消防信访案件形成的原因甚为复杂,总的来说,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就其直接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消防工作责任机制还不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还不够,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管理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尤其是农村地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比较薄弱,一些在工程建设、道路施工、扩大经营等涉及和牵扯双方或多方切身利益时,举报投诉案件不经然之中形成,而由于历史等多方原因,利益双方的责任和权利难以准确认定,或者根本就没有线索可查,从而引发当事人上访。二是涉及火灾原因的关联性问题诱发上访。一些发生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或特定场所的火灾事故往往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尽管消防部门大力进行调解、舆论纠正和引导,但是受到火灾损失的单位、个体工商,以及一些无事生非的社会闲杂人员无中生有、混淆视听,甚至诽谤部队出警不力,处置不当,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大造舆论,甚至诱发上访。三是当事人对正常处理结果不满而上访。部分当事人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又缺乏一定法律的认知,对消防执法部门按程序、按时限办理的案件,提出额外附加条件和要求,有的甚至在执法部门做出公正处理,或正式下达法律文书时,仍然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一旦达不到满足,就四处非理性上访。四是因少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拖沓,工作效率低下,办案质量不高,特别是个别人员对典型火灾案例、伤害事件调查不及时,造成群众不满,产生对立情绪,而引发突发性上访。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信访工作责任主体和信访处理程序和时限,确保受理、督办、回复三环节责任到人,使信访人信访有门路,反映问题有渠道,信访之后“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要重视加强基础工作。在信访工作中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加强《领导信访接访制度》、《信访部门人员职责》、《信访登记处理制度》、《信访工作督办制度》等制度落实。探索建立消防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利用开展警务督察、工作调研等时机进行全面检查督导,狠抓工作成效。

三是要妥善处理执法类信访案件。有关信访案件没有处理答复的,要立即调查处理,限期答复;已经答复,但没有停访息诉的,应当查明原因,对当事人做好说服工作。同时,要增加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公开执法过程,让群众认识了解执法活动,欢迎群众监督评议执法活动,以达到支持理解执法活动的目的,确保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执法。消防部队要把警务公开当作一项“阳光工程”来抓,赋予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滥用职权,确保执法活动的健康有序。

四是要强化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着力提高信访人员的素质,依法导访。要结合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效能建设和学习贯彻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等,加强对《信访条例》、《消防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工作上要坚持“因案施策”的工作思路。对当事人在消防部门职责范围内提出的信访事项,坚持“部份合理,部分解决;全部合理,全部解决。”对不属消防部门职责范围内提出的信访事项,耐心解释疏导,告知其反映问题的正确渠道。对反映问题不合理、缠信缠访、无理取闹的,尤其是那些屡教不改、违法上访的,决不能因为其“闹”,而做出无原则性让步,应坚决依法处理,从而达到正确引导、疏导信访的目的。

五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抓落实。要将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作为改进部队作风的重要部分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消防热点问题预警机制、排查机制。根据以往信访工作的经验,针对各个不同时期信访案件的特点,抓提前进行排查处置,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处理各个不同时期的热点问题,争取工作主动。尤其在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期间,对一些存在火灾隐患的商业场所进行停产停业,一些业户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故意捏造信访事项以各种名义上访或越级上访,企图给部队造成恶劣影响以谋取利益的一方面要依法严办,避免类似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也要妥善处理,避免激发矛盾。

六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因办案单位、监督人员违规办案、工作作风等原因造成上访问题的,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并将单位的信访案件数量的多少作为与单位考核排名相挂钩。对信访举报案件逐案进行调查,确属执法不作为、不到位或工作失误、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引发信访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执法过错引起信访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责令有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费用,触犯法律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对群众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对初访问题查处不力,造成信访人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的,要追究办案人员、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的责任,切实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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