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一直以来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于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中小学校作为国民教育的主要场所,也是普及消防法律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的重要阵地,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消防管理水平,可有效增强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1、许多学校校舍建设年代早,消防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许多中小学校教学楼建设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初期没有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在校园整体消防安全布局、学校建筑物内部消防安全设计等方面考虑较少,造成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如有些偏远地区学校校舍仍采用过去砖木结构房屋,耐火等级低,电器线路老化,安全条件差;有的教学楼没有配置室内消火栓、移动式灭火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基本的消防安全设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对灭火、人员疏散工作造成困难。
2、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在消防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前仍有许多学校管理层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学校主要场所是学生上课的教室和办公室,发生火灾的几率小,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没有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岗位消防工作职责不明确。有的学校将消防工作职责全部压在一两名工作人员身上,学校领导、其他教职工对消防安全工作很少过问,长期以来对学校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是属于松散的、粗放式管理,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学校消防管理工作中漏洞较多,消防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
3、消防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缺损严重,不能正常发挥作用。许多学校内校园内虽然配备有消防安全设施,但长期处于无人管理、无人维护的状态,造成许多消防设施年久失修,无法正常使用。如有的学校教学楼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内无水,室内消火栓内配件丢失,灭火器得不到维护保养,过期失效现象普遍存在,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学校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没有做到定人定责,对增配或维修消防设施需要的相关经费,总是以学校教学经费紧张为由不能按时拨付,造成许多消防设施得不到及时维护检修。
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中必须确保安全出口、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但有的中小学校为了便于管理,擅自将教学楼、宿舍楼第二安全疏散通道锁闭、堵塞,或将楼梯间设置仓库、堆放可燃杂物,一旦发生火灾,对于学生安全疏散造成很大威胁。另外,部分学校在招生时没有考虑教学楼、学生宿舍的最大容纳人数,造成教室、学生宿舍等场所人员密度过大,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困难;有的寄宿制学校为了便于学生管理,从日常的防盗安全或学生人身安全考虑而关闭大多数消防安全出口或加设防盗门,只留有一两个出口用于日常进出,使“安全出口”名存实亡;有的为了防止男女生混窜宿舍,校方让男、女生各住一半楼,在楼道中间加门、隔墙进行分隔,宿舍被一分为二,楼梯、消火栓、安全出口等消防设施也被一分为二,火灾危险性大大增加。
5、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水平参差不齐,对在校学生消防宣传教育还没有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消防法》规定:教育、劳动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近年来,许多中小学校通过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参观消防站等方式开展了一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总体来看,依然存在消防知识宣传教育随意性大,没有形成制度化,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主要原因是许多学校还没有把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到日常素质教学范畴内,没有专兼职消防安全教师,没有相对固定的消防宣传教育教材,学校开展消防教育依赖性强,往往通过邀请当地消防部门人员授课方式进行,学校自主开展消防知识教育的活动较少,致使学校整体消防教育的普及面和教育效果受到影响。
二、加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1、树立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首先要从领导抓起,建立起从校长到每一名教职员工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学校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宣传等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其他教学工作统筹考虑安排,协调发展。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房、配电室、锅炉房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坚持实行每日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严格做好新建校舍的消防审核验收,对不能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要求的旧校舍进行改造。一是各单位在建设新的教学楼、宿舍楼等建筑时,要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定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审批,严防在建筑建设中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二是对于建设年代早、建筑消防安全设计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组织设计、消防等部门对建筑整体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确定电气线路、消防供水、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区别轻重缓急,统筹规划,逐步改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改造,确保建筑使用期间消防安全。
3、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一是对学校所有消防设施都要建立管理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将学校所有消防设施型号、配置时间和部位、维修时间、运行检查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学校应当每年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纳入正常经费开支计划中,对损坏丢失、过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药剂定期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完好有效。三是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建立校园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网络,将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任务委托给有资质的消防中介服务单位完成,由消防中介单位定期派消防技术人员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以避免学校专业消防力量不足造成的工作漏洞。
4、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每一名在校学生都能受到良好的消防安全教育。一是按照《消防法》规定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无论城镇学校还是边远农村学校都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年级学生对消防知识的认知能力,采购或编写出相关的消防教育课本,发放学生,做到人手一册,每年保证一定时间的消防教育课时,由专兼职消防教师进行授课,确保在校学生100%接受消防知识教育,通过系统教育,培养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长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的知识,通过学校良好的消防安全教育,还可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联动效应。二是要结合校园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可通过每年组织学生参观当地消防站、组织消防主题班(队)日、学校小报定期刊登消防安全知识等活动进行经常化的消防教育,如近年来来邯郸市消防支队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的消防安全“进校园”、消防主题有奖征文、中小学生消防漫画大赛等活动都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学校要针对教学楼、宿舍楼、学生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点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演练,通过演练,既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又可使大家熟悉火灾等突发事故下安全疏散逃生的线路、逃生方法,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5、加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的消防监管职能。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挥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消防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职能,努力提高教育系统整体消防工作水平。首先要确定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和部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当中,同部署安排、同检查落实、同考核奖惩,每年由主管部门和所属中小学校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影响学校消防安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统一梳理,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整改。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本系统内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宣传、学校专兼职消防教师的培训等工作,改变长期以来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依赖思想,树立责任主体意识,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内部消防管理水平。如邯郸市教育局为加强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年工作安排中要求各单位每学期要保证2小时消防教育课时,举行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结合实际编印了《邯郸市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读本》,另外,还邀请当地消防部门对所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集中消防业务培训,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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